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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移民:目标就业地区

  美国投资移民所谓“目标就业地区(TEA:Target Employment Areas)”,是指偏远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失业率超过全国失业率一倍半的地区)。根据EB-5投资移民签证项目法规,如果投资者投资到区域中心或“目标就业区域”的话,最低投资额可以减为50万美元。目前绝大多数区域中心项目位于目标就业区域。

  展开来讲“目标就业地区(TEA:Target Employment Areas)”在美国移民法上定义为以下两种情况:

  1.偏远地区,即在大城市统计区(Metropolitan Statistical Area,简称“MSA”)之外的地区或者超过2万人口的城镇之外的地区2.高失业率地区,即失业率至少高于国家平均水平150% 的地区。

  如何判定“偏远地区”和“高失业率地区”?

  “偏远地区”涉及到两个指标“大城市统计区”和“2万人口的城镇”.其中,“大城市统计区”是由美国管理与预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决定,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2万人口的城镇”是根据美国公布的最近十年人口普查数据(the most recent decennial census of the U.S.)确定。

  “偏远地区”标准

  移民局将“偏远地区”定义为 “非位于任何标准统计学意义上的大城市区域且非位于任何据最近的人口普查超过20,000人的城镇。”统计学意义上的大城市区域包括核心都市区域或人口5万人以上的城镇及其周边地区。美国大部分人口位于大城市区域范围内。

  要确定某个EB-5项目是否位于大城市区域或超过20,000人的城镇,最简便的办法莫过于到美国人口普查局的官方网站查找。不过,由于人口数目的不断变化,一些原本是 “偏远地区”的区域将不再符合原先定义,位于这些地区的在EB-5项目下的新企业也有可能失去资格,无法再采用50万美元的最低投资额。

  “高失业率地区”是根据美国联邦或州政府向公众公布的最近统计数据来定。美国劳动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简称“BIS”)地区失业率统计项目(Local Area Unemployment Statistics, 简称“LAUS”)根据居住地区为普查的地区和区域、州、县、大城市地区和其他城镇提供月度或年度失业及其他劳动力数据,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

  “高失业”标准

  如果企业不是处于“偏远地区”,只要它的所在区域能满足 “高失业”标准,仍可享受50万美元的投资额优惠。联邦条例法典规定,即使投资企业处于大城市区域范围,如果该地区的失业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就满足“目标就业区域”的高失业标准。例如,如果 2008年全国平均失业率为5.8%,则EB-5投资者需证明其投资企业位于失业率至少为8.7%的地区,才可达到目标就业区域的标准。

  投资者应当提交地方失业率证明,或递交政府的证明信件。但移民局是否接受则根据他们自己的模糊标准,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窘境。有意见指出,移民局应当出台明确标准,以便于实际操作。

  按以往规定,移民局加州服务中心和德州服务中心负责处理相关的投资移民申请案件。近来,改成由加州服务中心集中处理。受过专业训练的美国移民官将对申请表格进行审阅,并在申请的过程中作出批准或否决的裁决。